为适应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的要求,根据《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政部令第36号)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制度》等有关规定。为了便于资产管理,我校现需要进行资产清查及资产实物管理软件建设,经过学校研究决定,拟向社会公开招标服务单位,经市场调研和询价,现将要求及询价结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资产清查及资产实物管理软件建设服务
二、资质要求
1.营业执照,并符合经营范围(三证合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7.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参与本项服务从业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材料。
8.报价表。
9.服务技术方案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格式自拟)。
10.所有资料需要密封加盖公章,于2024年10月18日下午18:00前交学校后勤办公室(资料缺失及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报价无效)。
三、服务内容
1.开展实物清点,包括我校管理和使用的所有固定资产,包括土地房屋、教学仪器、电教设备、食堂设备、图书、车辆、办公事物及家具、文体设备等。并与“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内数据进行比对,进行补录、更正、完善资产卡片。
2.清查调整后数据与财务系统做对比。
3.为我校建设“资产实物管理软件”,满足个性化需求。
(1)支持以从“四川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导出的数据导入。
(2)能自定义资产标签,打印出的标签含二维码。
(3)支持移动端设备扫描盘点。
(4)盘点结果表支持自定义。
4.通过清查达到账、实相符。若未达到账、实相符的效果,于7天内整改到位。若7天内未整改到位,扣除服务费的10%。签订合同后,保证所有工作在45个工作日完成所有服务。
四、服务费用
报价总控制价为42000.00元(包干价),大写:肆万贰仟元整,包含税费等。验收合格后凭合法有效的打印发票转帐支付(不实行分期预付款)。
五、报价办法
报价时仅报总价即可。超过控制价的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确定办法
1.投标单位必须完全响应服务参数及要求。
2.价低者得,即报价最低的公司为本次服务单位。
3.中标单位在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到校签订合同,未按时到校签订合同,视为自愿放弃。
欢迎大家推荐价格更便宜的商家,凡是愿意参与报价的商家,在10月18日下午18:00前报价,可联系陈老师13378266577、陈老师18183399667。
特此公告。
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