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

官方微信

泸县五中《学生手册》

作者:管理员 校园新闻来源:本站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1/7/2 10:19:30
返回列表

泸县五中《学生手册》

image.png

目  录

1.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校简介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社会主义荣辱观

4.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校办学理念及校园文化

5.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校歌《樟树参天作栋梁》

6.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作息时间表

7.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生一日活动规范

8.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生行为“十养成十严禁 ”

9.中学生守则

10.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生常规管理制度

11.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12.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生违纪扣分办法

13.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园内手机使用管理的规定

1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歌曲《世纪的约定》

学校简介

泸县五中始建于1958年6月,原名“泸县第五初级中学校”。1982年1月,经原四川省宜宾地区行署批准晋升为高级完全中学,更名为“泸县玄滩中学”。 

1999年6月,经四川省教育厅命名为“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2004年1月,通过四川省教育厅评估验收,被批准为“四川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四川省重点中学)”。

自建校以来,泸县五中师生秉承“立足厚道,求真求上”办学理念,通过“质量立校、科研兴校、改革强校”,已经发展成为一所校产总值超亿元的大规模学校。

学校为国家培养了大量的合格初中、高中毕业生,为重点、本科普通高校输送了上万名优秀人才,学子中涌现出了众多的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和高级人才。在推进祖国现代化建设的各行各业中,活跃着五中学子忙碌的身影。

时至今日,学校先后获得了“全国农村教育综合改革先进单位”、“全国十佳先进育人学校”、“全国基础教育名校”、“全国教育科研联合体常务理事学校”、“中国西部名校”、“国家级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四川省文明单位”、“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四川省中学文明校园”、“四川省校风示范校”、“四川省中小学德育工作先进单位”、“四川省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四川省实验教学示范学校”、“四川省百佳园林绿化先进单位”、“四川省阳光体育示范校”等近百项省级以上荣誉称号。学校已经连续12年获得泸县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一等奖,学校已经连续9年获得泸州市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A类学校)一等奖和泸州市初中教育质量综合评价“优秀学校”称号。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国家层面:富强  民主  文明  和谐

社会层面:自由  平等  公正  法治

个人层面:爱国  敬业  诚信  友善

社会主义荣辱观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校徽

   

image.png

  校徽为椭圆形,边框为金黄色,底为纯白色。校徽图案由红日、“W”形图案、中英文校名三部分组成。“W”图案既像两只翱翔天际的鲲鹏,又像一只轻盈小鸟在春日艳阳里衔撷绿叶播洒希望。这只寄寓在樟林里衔撷绿叶播洒希望的小鸟既隐喻园丁的辛勤耕耘,又象征学子在天宇间探求知识的宝藏。绿叶像“L”形,与“W”图案组成了泸县五中“泸”和“五”的拼音字母缩写。中英文校名与红日、“W”形图案的有机组合,动静相生,折射出了五中人骋游天宇,立足厚道,求真求上的不朽精神。

校旗

  

image.png

  校旗旗面为明黄色,“W”形图案、中英文校名位于旗面左上角。

               校铭:《五中铭》

共和初铸,百业兴邦。筚路蓝缕,五中兹创。斯为新学,非进辄亡。永不言败,敢于争强。立足厚道,求真求上。五连桂冠酬壮志,赖何文革折肱膀。改革浪滚滔天涌,重振雄风弄潮忙。特色教育开天地,科研强校射天狼。业绩彪炳千秋,荣誉载入史册。有川南名校称世,无毫厘殆惰痴想。天行乾,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合道而行,鸿鹄之志,安能不扶摇九天!

                        校庆纪念日:9月28日

泸县五中校歌《樟树参天作栋梁》

image.png

校训

立足厚道、求真求上

校风

崇德、博学、务实、求真

教风

敬业、乐教、善教

学风

勤学、乐学、会学

学校办学理念及校园文化:

办学宗旨:学校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定社会主义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循普通中学教育规律,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学校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

办学目标:学校近期目标是以教育科研为先导,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大力推进教育现代化工程,努力把学校发展成为教育教学质量较高、有一定特色的“全国有名,省内知名”的示范性普通高中。远期目标是坚定不移走内涵发展之路,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努力把学校发展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全国知名,省内一流”的示范性普通高中。

办学理念:立足厚道,求真求上。

办学策略:质量立校,科研兴校,改革强校。

管理思想:以人为本,依法治校。

育人思想:人人有才,人无全才,扬长避短,皆可成才。

育人目标:培养德才并举,知行合一的现代中学生。

泸县第五中学2020-2021年度秋期作息时间表

时段项  目具体时间
早晨高中起床6:10
初中起床6:30
高中晨读6:25-6:50高二、7:00高三  6:55-7:25高一
高中早餐6:30高一  6:50高二  7:00高三  7:10初中
上午预备7:30
第一节课7:40-8:20
第二节课8:30-9:10
大课间活动9:10-9:40
第三节课9:40-10:20   
第四节课10:30-11:10  
第五节课11:20-11:55(初中)   11:20-12:00(高一)
11:20-12:05(高二)   11:20-12:10(高三)
中午午餐12:00-12:50  
午休12:50-2:20   
起床2:20
预备2:30
眼保健操2:40-2:45
下午第六节课2:45-3:25
第七节课3:35-4:15
第八节课4:25-5:05
体育与健康5:15-5:50
晚餐5:30高一  5:45高二  5:50初中  5:55高三
预备6:30
时事教育6:40-7:00
晚上新闻联播7:00-7:30
晚自习第一节7:40-8:40
初中学生就寝8:40-9:00
晚自习第二节9:00-9:50
就寝9:50-10:20
熄灯10:20

备注:1、星期一早自习时间:高二6:20—6:40;高三6:20—6:50。

2、星期一上午7:10—7:30举行升旗仪式。

      3、星期五晚餐5:40初中; 5:45高一; 5:50高二; 5:55高三。

学生一日活动规范(初中)

早晨

06:10听到铃声或哨声立即起床,洗漱,按要求快速整理,内务,离开宿舍时关水、关灯、关电扇。

06:30值日生在其他学生离开宿舍后,快速打扫宿舍和楼道卫生。

06:45以班为单位在操场指定地点集合,要求“快、静、齐”,因故不能跑操者要持班主任签字请假条,并接受统一安排。

07:10晨跑结束,有序到食堂排队打饭,保持安静,节约粮食,回收餐具,不抛洒食物,保持餐厅桌椅地面清洁。

07:30之前回教室,按规定打扫教室,教学楼内卫生区卫生。

如遇雨天,不跑步,6:55前吃早餐,07:00到教室晨读。

上午

07:38,预备铃响后,快速坐好,准备当堂所需的书本、文具。

07:40正式上课。

上课要求:

1.上课铃声后,保持安静,教师进入教室,班长喊起立,在教师还礼后,全体学生坐下,迟到学生应站在教室门口喊报告,待教师允许方可进入教室。下课铃响后,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教师还礼后,学生再出教室。

2.上课期间不得随意出入教室,不得擅自离开座位。

3.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认真记笔记,不做与本课无关的事情。

4.上课时坐姿端正,举手发言时要起立,站姿端正,声音洪亮5.在课堂上不随意讲话,如提问或发言,应先举手示意,课堂讨论时应注意控制音量,不得影响他人学习或讨论。

6.上课应着装得体,不允许戴帽子、围巾、手套、口罩(特殊情况除外)等,不吃东西,不喝饮料,自觉遵守课堂纪律。

7.要认真上好音体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及实验课,在预备铃前到达上课地点,不准迟到早退,更不准旷课,中途不得擅自离开。

09:10课间操。要求迅速出教室,到指定位置列队集合,排队带入操场。跑操步伐整齐,口号洪亮,做操动作规范,认真努力。课间操过程中遵守纪律,老师宣布解散后方可离场,课间操结束后,值日生打扫室外卫生区。

中午

11:55从上课地点排队前往食堂,有序打饭,对号入座,保持安静,节约粮食,回收餐具,不抛扫食物,保持餐厅桌椅地面清洁。

12:50开始午休,保持安静。

14:20听到铃声或哨声立即起床快速整理内务,离开宿舍时关水、关灯、关电扇。

14:25值日生在其他学生离开宿舍后快速打扫宿舍和楼道卫生。

   14:40之前,值日生打扫教室卫生。

   14:40准时在教室做眼保健。

下午

14:45正式上课,课堂要求同上午。

16:15课后服务。

17:50课后服务结束,进食堂晚餐。

晚上

18:40进教室晚读。

19:00至19:30看《新闻联播》,练字。

19:40至20:40:自习

   无声自习要求:

     1.无声自习做到,入室即静,入座即学,不准相互交谈,干扰他人。

     2.未经许可,不准随意调换座位,不准离开座位,随意走动,更不准擅自离开教室。

     3.认真完成当天各科的全部作业,复习当天所学内容,预习第二天科目,完成预习案,不得将作业、书本等学习资料带回寝室。

     4.严格服从学校管理人员和值班教室管理,如遇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汇报。

20:40自习结束。

21:00初中学生全部回寝室。

21:10初中学生熄灯就寝。

   要求保持安静,不做任何影响睡眠的活动。

宿舍内洗漱要求:

1. 学生回到宿舍后,严禁高声喧哗、在楼道内追逐打闹、乱串宿舍、在宿舍内看书、学习等。

2. 所有的洗漱整理物品、上厕所等行为要在熄灯之前完成

3. 在宿舍内严禁存放垃圾,及时清理到卫生间垃圾桶内。

4. 听到熄灯哨声后立即关灯,宿舍长负责清点宿舍学生,按时就寝。

学生行为“十养成十严禁”

十养成

一、 养成堂堂清、日日清、周周清的学习习惯。

二、 养成积极主动、坐姿标准、合作学习的课堂习惯。

三、 养成适当活动安全防范课前预备的课前习惯。

四、 养成早睡早起、合理计划、充分自理的生活习惯。

五、 养成积极参与集体劳动、自觉参加公益劳动的劳动习惯。

六、 养成个人公共饮食、用眼等良好的卫生习惯。

七、 养成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科学自救的安全习惯。

八、 养成不浪费、不攀比、维护好公共设施的节约习惯。

九、 养成尊敬师长、待人宽容、诚实守信的做人习惯。

十、 养成乐于助人、礼貌待人、团结进取的文明习惯。

十严禁

一、 严禁随意出入校门或翻墙出入校

二、 严禁男女生非正常交往

三、 严禁顶撞老师和学校管理人员

四、 严禁考试作弊

五、 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

六、 严禁打牌或参与赌博

七、 严禁打架或欺负同学

八、 严禁相互串宿舍或夜不归宿

九、 严禁吸烟,饮酒

十、 严禁偷盗财物

中学生守则

     1.爱党爱国爱人民。了解党史国情,珍视国家荣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中国共产党。

     2.好学多问肯钻研。上课专心听讲,积极发表见解,乐于科学探索,养成阅读习惯。

     3.勤劳笃行乐奉献。自己事自己做,主动分担家务,参与劳动实践,热心志愿服务。

     4.明礼守法讲美德。遵守国法校纪,自觉礼让排队,保持公共卫生,爱护公共财物。

     5.孝亲尊师善待人。孝父母敬师长,爱集体助同学,虚心接受批评,学会合作共处。

     6.诚实守信有担当。保持言行一致,不说谎不作弊,借东西及时还,做到知错就改。

     7.自强自律健身心。坚持锻炼身体,乐观开朗向上,不吸烟不喝酒,文明绿色上网。

     8.珍爱生命保安全。红灯停绿灯行,防溺水不玩火,会自护懂求救,坚决远离毒品。

     9.勤俭节约护家园。不比吃喝穿戴,爱惜花草树木,节粮节水节电,低碳环保生活。

泸县第五中学

学生常规管理制度

泸县第五中学是一所公立性质的全封闭寄宿制高完中,学校认真贯彻《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同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严格学校常规管理,制定泸县第五中学校学生管理制度。

第一项  入校离校

一、入校离校

1、学生进入校园时,必须使用假条进出校门,严禁学生将校外人员带入校内。

2、学生进入校园必须穿着校服,注重仪表、仪容,不佩戴首饰、不化妆、不染发烫发、不得穿高跟鞋拖鞋入校。男生不得留长发剃光头,女生刘海不过眉,短发不到肩,长发须束发,不得披头散发。

3、严禁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上学下学,校内禁止学生停放任何车辆。

4、初中部每周六下午16:15为离校时间,周日下午6:30返校上自习。每月放一次归宿假,放假时间以学校通知时间为准,不得无故提前离校。

二、请假制度

1、在校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校,如因事因病等特殊情况需请假回家的,需向班主任老师提交书面请假申请,经班主任老师同意后到保卫科登记,方可由监护人接离学校。

2、假期结束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返校,需由监护人和学生本人提前打电话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到校后补齐相关请假手续。

4、返校凡迟到者须向值班老师说明情况,登记和反馈情况。如学生未请假迟到将按学校规定给予校级处分。

5、星期六请假外出的住校生(不回家),必须18:30前返校。学生严禁在门卫处逗留、打闹,衣冠不整、穿拖鞋者不准入校。

第二项 公寓管理

  一、纪律

1. 宿舍门应随时保持敞开,不得以任何理由关门锁门。

2.出入宿舍熄灯起床必须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执行,在公寓内保持安静,不准大声喧哗,相互推搡,上下楼梯靠右行。

3.上课期间不准中途回宿舍,不准无故在宿舍内逗留,有特殊事,出入宿舍者必须持有班主任准许的假条。

4.要按时积极的参加早锻炼,不得无故不出早操。出操必须认真,不得偷懒。

5.辅导员查寝时,所有同学认真配合,熄灯铃响后迅速入睡,不准说话打闹或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宿舍楼。

6. 学生必须按统一的房间床位就寝,严禁相互串宿舍、交换床位。

7.爱护寝室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不私拿同学的物件。

8.不得带外来人员进入宿舍私自逗留,严禁留宿外来人员。

9.严禁把书本、手机音乐播放器、台灯、充电器等电子设备带入宿舍,10.宿舍内任何时候严禁下列行为:抽烟、饮酒、下棋、打牌赌博、敲击墙壁或其他设施,乱倒污水、乱扔垃圾等;不得传阅不健康书籍、淫秽影视等。

11.除开学第一周和放假前一周以外,其余时间不得将行李箱带入宿舍。12.应尊重公寓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值班老师和辅导员的管理。

  二、卫生

1.要整理好各自床铺,个人物品必须入柜,水杯、暖壶、毛巾等物品必须按规定整齐摆放在指定位置。

2.宿舍每日安排早、午两次值日,各宿舍安排值日生轮流做好值日工作,所有学生要自觉保持宿舍卫生。

3.不得擅自搬动和破坏宿舍内外固定设施。不能在床、门、窗玻璃、墙壁等处乱贴乱画、打钉挂物。

4.不得向窗外、楼道及其他地方乱扔杂物,乱倒脏水。

5.离开宿舍时,宿舍内门窗需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6.学校将定期检查内务,不合格的将勒令整改。

7.学校将不定期检查违禁物品,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安全

1.不准把蜡烛、打火机等易燃易爆品带进寝室,节约水电,严禁私用电器,严禁私接电源,严禁乱动公用电源,严禁在寝室内烧水。

2.宿舍内禁止食用泡面、自热米饭、自热火锅等有刺激性气味和安全隐患的食品。

3.宿舍内严禁存放贵重物品;个人物品妥善保管,锁好各自的柜子;钥匙要小心保管,如有遗失,立即报告辅导员;放长假时个人物品要尽量带离学校。

4.如遇宿舍设施损坏,不要擅自处理,要及时报告辅导员。

5.在宿舍遇到突发事件或疾病,要及时报告辅导员、值班老师和班主任老师。

第三项 课间

1.值日生及时擦黑板、整理讲桌,做好教室的保洁工作。

2.学生通过走廊过道时靠右侧行走,轻声慢步,不拥挤,不推搡。

3.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不得携带有危险的锋利物和尖锐物,课间在指定区域进行无危险且有意义的活动,严禁在校园、教室和楼道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

4.使用卫生间要有序排队,小心地滑,注意保持卫生间的清洁卫生。

5.在预备铃响前,必须回到教室整理下节课所用的书本文具,做好上课准备。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采取任何方式收发快递、外卖等。门卫对学生的快递、外卖有权拒收,不负担保管责任并可做必要处理。

第四项 作业周练及考试

1.按照不同学科老师开学第一课所提的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达到“学在课前”“带疑上课”的预习效果。

2.预习需要用双色笔标注,发现的疑难问题用较为鲜艳的颜色标出。

3.特别注意做题的准确度和速度,在规定时间完成,达到“日日清”。

4.错题需要使用不同颜色笔修改、标注。错题整理为个人错题集,反复回顾,巩固知识点。

5.各科作业要求书写规范,独立完成,按规定时间上交,认真改错。

6.当日课时作业须在教室按时完成,不得带回寝室。

7.利用周末假期,积极完成各类主题性、实践性作业。

8.任何形式的测验、考试要准时到达指定地点,不无故缺席,不迟到、不早退。

9.不准将考试规定外物品带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准使用规定外颜色的笔或绘图铅笔答题,严禁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存储设备进入考场,一经发现按作弊处理。

10.诚信考试,严禁作弊。考试期间不得互借文具,不得互换试卷、草稿纸、抄袭答案,不得替考,不得中途无故离开考场。

第五项 升旗及两操

  一、升旗仪式

1.每周一课间操时间举行升国旗仪式,学校集体活动时另行举行升旗仪式。

2.组织举行升旗仪式时,全体师生统一着校服到操场整队,要求到位做到“快、静、齐”,不得迟到早退。

3.全体师生精神状态饱满,面向国旗,保持立正姿势,肃立致敬,行注目礼,不得交头接耳,左顾右盼。参加仪式不得随身携带背包,不戴帽子、口罩等。

4.升旗仪式奏、唱国歌时,所有因故迟到人员就地肃立,待国歌奏、唱完毕后归队。

5.升旗仪式结束,全体师生按照疏散顺序排队退场,不得嬉笑吵闹、前后交谈。

二、早锻炼

1.所有同学必须准时到操场出早操,学生不准无故旷操,因事、因病应在早操前向值班教师请假,并且要有班主任签字的书面假条。

2.到操场后,同学们应该按照指定位置站好,保持队列整齐,等待教师组织。

3.不准迟到、早退。早晨6:15分以后算迟到,早操未结束就退场者视为早退。

4.全体同学必须保质保量完成早操,出操要认真、

整齐、规范,充分达到锻炼身体的效果。

5.早锻炼结束后,各班按顺序带出操场,不得奔跑、打闹、拥挤。

三、课间操

1.上午第三节课下课后,各班及时整队并清点人数,确保全员到位,由班长、体育委员带队按规定路线跑步进入操场,按指定位置整队候操。出操应迅速、有序。教师不得拖堂,各班体育委员负责提醒教师及时下课。

2.各班队伍到操场指定位置后,班主任、班长、体育委员要组织整理本班队伍,做到“快、静、齐”,等候出操。

3.任何同学不得迟到、早退、旷操,因病因事不能出操的同学须向班主任及政教处老师请假。

4.整个出操过程各班同学必须保持排面整齐,横纵成行成列,精神饱满,神情愉悦,口号响亮,体现精气神!

5.出操结束后各班按指定路线有序带出操场。

第六项 用 餐

1.进餐时间由管理人员和班主任带领学生排队有秩序地进入食堂,每位同学在固定座位就坐,不得随意交换座位,非用餐时间不得进入食堂。

2.饭前洗手,注意饮食卫生,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

3.学生要文明用餐,不争、抢、跑,养成良好的用餐习惯。就餐时应安静、专心,饭菜提倡“按量打餐”,不挑食、不浪费。

4.不得把食物残渣或汤汁留在桌椅或地面上,保持餐厅桌椅、地面清洁,餐余垃圾统一倒入指定地点。

5.用餐结束后要将餐具统一放在指定位置,要爱护餐具,小心轻放,不可故意损坏或人为地使餐具变形。自觉爱护餐具及食堂设施,若有损坏应自觉赔偿。

6.用餐结束后迅速离开食堂,严禁在食堂随地吐痰,大声喧哗哄闹,做到文明用餐,严禁将餐具带出餐厅。

7.不经值班老师同意,严禁将饭菜带出餐厅。如有特殊情况需将饭菜带出餐厅的,应向班主任报告,班主任应提前向餐厅值班老师和工作人员说明情况。

8.严格遵守餐厅管理规定,服从值班教师和辅导员的管理和调度。

第七项 卫生

一、个人卫生

1.就寝前要坚持洗脸、洗脚和刷牙,起床后要洗漱,饭前便后要洗手。

2.不吃生食、零食,不挑食偏食,禁止带零食,禁止喝生水和吃不洁食物。

3.注意用眼卫生,每日要按照规定标准坚持做眼保健操,看书、写字要坚持做到“三个一”。(身体距桌子一拳远,手指距笔尖一寸远,眼睛距纸面一尺远。)

4.每周要坚持洗澡一次,换洗衣服一次,指甲、头发要定期剪洗,禁止留长发和涂染指甲。

5.出现疾病应及时到校医室治疗,严重的需要及时联系家长到医院治疗。

二、教室卫生

1.各班必须建立健全班级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室、班级卫生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工具并整齐放置在指定位置。教室内不设置垃圾桶,个人垃圾应及时清理。

3.各班生活委员负责管理好本班教室和楼道及室外卫生区清扫、保洁工作。

4.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

黑板、墙壁、玻璃、门窗、宣传栏留下污渍痕迹、脚印、手印。

5.每节课后要及时黑板,各班要坚持早自习前、下午上课前、晚自习前三次清扫,要保持全天地面整洁。

6.要注意开窗通风,保证室内空气新鲜。离开教室前将门窗、电器等关闭,注意安全。

7.教室张贴专栏、条幅、图片等要讲究美观、大方,卫生用具和教学用品要整齐地放在适当的地方。

8.应时刻注意教室内公共物品和个人物品的摆放,做到整齐有序,规范标准。

三、校园卫生

1.学生要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

2.纸屑、果皮、废弃物品要及时入垃圾篓,并及时倾倒清理。

3.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4.每月(周)开展校园卫生大清扫活动,各班打扫校园内的卫生区域,所有同学都要参与劳动,美化校园环境卫生。

第八项 集会及活动

一、学生活动

1.体育活动:要在体育老师的指导下,积极进行达标项目、大课间体育活动,未经允许不得使用规定以外的运动器械或做有危险的动作。活动时注意安全并把握好时间。

2.社团活动: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社团活动。

3.实践活动:要积极参加参观访问、社会调查、报刊摘评、读书活动、征文比赛、科技竞赛、艺术比赛等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

4.公益活动:要积极参加社会服务、环境保护、义务劳动、爱心捐助、法制宣传等公益性活动。

二、大型集会

1.参加集会活动人场前各班要整理好队伍,保持安静,按顺序排队人场。

2.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会活动时要自觉遵守会场纪律,安静专心听讲,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有必要时带好笔记本做好笔记。

3.在观看体育比赛、文艺演出等活动时,要讲秩序、讲文明、讲卫生,做文明观众。

4.外出集体活动时,必须听从管理人员安排,遵守公德和秩序,不做损害学校声誉的事情。

泸县第五中学违纪学生处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治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创造一个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此条例。  

第二条:违纪处分不是目的,而是作为教育管理的手段,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销处分。  

第三条:严重违反校纪校规,品德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   处分形式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七种处分: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劝其退学等。

第五条:后五种处分由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材料,班主任、年级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将相应的材料报学校德育处、保卫科。处分决定后,由德育处、保卫科、年级部转告班主任,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全校公布。

第六条:学生处分须经每周德育列会和学校讨论通过,然后由主管德育副校长或校长审批。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个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必须承担依法赔偿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七)嫁祸于他人者或制造假象掩盖违纪事实的;(八)勾结校外人员违法违纪,败坏学校声誉的; (九)威胁、侮辱学生管理工作人员的;(十)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

第三章    违纪学生处分程序

第十条:处分一般由班主任或年级组提出,德育处、保卫科对拟处分学生进行教育,端正其态度,根据错误的情节轻重、认识的态度给予相应的处分。由德育处、保卫科、年级组提出具体意见,并填好“学生违纪登记表”等相应的材料。  

第十一条:口头警告、警告、严重警告由年级组、德育处、保卫科讨论决定,德育处备案,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审批。  

第十二条:德育处和保卫科编制统一的处分布告并德育处文件存档(纸质或电子档),宣布对学生的处分结果,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由班主任、年级组联合作好受处分学生的善后工作。处分结果,需记入学生档案;处分如撤销则不记入学生档案。

第十三条:学生或家长如认为给予的处分有误,可向学校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但不得无理纠缠﹑取闹;学校对学生的申诉应及时复查并作出终决结论。  

第四章   学生违纪的相应处分

第十四条:对课堂违纪学生的处分  

1.学习不认真,作业马虎,经常抄袭他人作业,或不交作业累计达五次以上者予以口头警告;  

2.扰乱课堂秩序,破坏课堂纪律者予以口头警告;  

3.不听从学校教职工的批评教育,视情节轻重予口头警告以及以上处分;

4.课堂上顶撞教师、扰乱课堂秩序情节较严重者予以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5.严重扰乱课堂纪律、屡教不改、严重影响学校教学和教育秩序者予以记过及以上处分。

第十五条:对旷课学生的处分

1.无故不参加早读、升旗仪式、跑操、集体活动、课外活动、自习课等,一律按旷课计算。一次按旷课一节处理。迟到、早退每三次按旷课一节处理。  

2.无故旷课一节由班主作找学生谈话,无故旷课三节以上由班主任提出申请,年级部找学生谈话。  

3.(1)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5节,予以口头警告;   

(2)学生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10节,予以警告处分;   

(3)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20节,予以严重警告处分;   

(4)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40节,予以记过处分;   

(5)无故旷课全学期累计满50节,予以留校察看;   

(6)迟到、早退、旷操累计10次,予以警告处分。  

未经请假又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报到时间后两周内未办理入学报到上课的学生,未经批准连续两周不按时到学校上课者,无法完成学业者、离家或离校出走者、自愿要求退学者,学校可令其转学或准其退学。

第十六条:对故意破坏公物学生的处分  

故意破坏公共财物( 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报、杂志、床、桌及其他一切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照价或加倍赔偿外,还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七条:对抽烟、喝酒学生的处分  

1.经证实,带烟进学校,在校内或校外抽烟,给予警告处分。

2.不但自己抽烟还引诱、招待他人抽烟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受到警告处分后又发现有抽烟行为,给予记过处分。

4.多次教育不改,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5.在校园卖烟、卖酒者,给予记大过及以上处分。

6.对违反纪律喝酒的学生的处分,可比照上述各条执行。

第十八条:对在学校考试及竞赛中作弊学生的处分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或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室者,给予警告处分。  

2.考试中参与传接、交换答卷、互相讨论或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考试中将自己的答卷提供给他人抄袭,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盗窃试卷、答案,评分标准,以考试作弊和偷盗两项错误,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5. 凡是考试违纪违规的学生,除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外,还需接受《国家考试纪律》的相应处分。

第十九条:对打架学生的处分

1.故意挑起事端,引起打架斗殴,视情节轻重(在教室内打或拉出来在校内打、在校外打)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以劝架为名,偏袒一方,使事态发展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3.策划或煽动他人打架,视情节轻重(未遂,造成打架,造成打群架;未造成伤害,造成伤害,造成重伤;无校外人员参加,有校外人员参加;干扰学校教学秩序,严重干扰学校教学秩序)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移交派出所处理。  

4.动手打人,视情节轻重(打一人或多人;未动用器械或运用器械,未造成伤害;运用器械造成轻微伤害或重伤等)分别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对个别性质和影响特别恶劣者,移交派出所处理。  

5.为他人提供凶器(指在斗殴中一切可以伤害人体的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6.争吵中亮出凶器,威胁他人,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提供伪证影响调查工作,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二十条:对偷盗、勒索实物或现金学生的处分  

1.对有偷盗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小偷小摸、开箱撬锁、偷盗、结伙偷盗、为外盗提供情况,引外人入校偷盗)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对有勒索行为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一般勒索、结伙勒索、伙同外校学生勒索,伙同外面犯罪分子勒索,以武力或运用凶器进行勒索,通过绑架人质向家长勒索),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对后果特别严重者送交公安局追究其刑事责任。  

3.有偷盗勒索企图,经劝告而未实施或中途自动停止并主动认错,退赔,可以给予较轻处分或不处分。  

第二十一条:对赌博学生的处分  

1.参与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2.为他人提供赌博工具、场所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3.组织他人赌博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4.对经常进电子游戏机室、台球室或利用电脑、电子游戏机、打台球进行赌博的比照以上条款给予处分。

第二十二条:其它处分

1.带手机进课堂,一经发现予以没收暂时保管,到学期结束时由家长或其监护人亲自来领取。经教育无效的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2.凡在仪容仪表上有下列情形者:穿奇装异服、佩戴首饰的;烫发染发、男同学剔光头或留长发、女同学留过短的头发的;在公共场所男同学穿背心女同学穿太露太透的衣服的;穿拖鞋到宿舍区以外区域活动的,上述情形出现一次,批评教育的同时给予全校通报批评;累计三次后通知家长共同教育同时给予警告处分;

3.对学校安全管理造成影响,经教育无效的,如不服从门卫管理、翻爬建筑物、攀爬树木、未经班主任同意夜不归宿、未经班主任同意擅自外出、假冒老师签名、未经允许动用他人财物等,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4.严重违反校纪校规,不服从教育,不尊重教师,辱骂或殴打教师的,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5.对有超过男女同学之间正常交往行为的学生,有碍校风校纪或给他人学习生活等方面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害者,经教育无效者,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及以上处分。

6.不听劝阻屡教不改进入未成年人不准进入的卡拉OK厅、营业性舞厅、游戏房、网吧等,参与不该学生参与的一些活动,致使道德品质变坏的学生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对在校内传看、制作黄色书籍或黄色音像制品,非法录音录像制造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8.违反自主管理有关规定,不服从或顶撞正当自主管理学生,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若无理取闹甚至侮辱打骂,给予记大过以上处分。

9.正确上有益网站,不得乱上网发表不适言论、传播黄色淫秽信息、转播不实言论等,否则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五章    撤销处分

第二十三条:学生受到处分,能真正认识错误并以实际行动改正错误取得明显进步者,在受处分一年后或毕业前可申请降等或撤销处分。

第二十四条:警告处分撤销期限为三个月,严重警告处分撤销期限一般为六个月,记过、记大过、留校察看处分撤销期限一般为一年。

第二十五条:申请人写出书面总结和申请,领取并填写《学生申请撤销处分表》,由班委组织同学进行评议,班主任、年级组签署意见交保卫科备案,德育处审查受处分学生表现后交学校讨论决定是否降等或撤销处分。对于毕业时未撤销处分的学生暂缓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六条:学生已经到达撤销处分的时间,因表现不合格,未撤销处分,由年级组组织反思学习。学习内容为:学校规章制度,《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等,确认悔改后再重新认定。

第六章    附则

1.本条例适用于我校所有在读学生,在学生读书期间均有效。  

2.凡同时犯有上述两次以上错误,按处分最重的一项再加一至二个处分等级实施。受过处分,再次违纪要加重处分。对妨碍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又不思悔改者,将劝其离校转学。  

3.学生严重违纪违规,屡教不改,操行等级为不及格,取消其一切荣誉称号。受处分的学生,在处分未撤销前不得参加各类先进的评比,原则上不得享受奖学金和学校一切困难补助等。  

4.受通报批评处分的学生须写出书面检查,检查书一式三份,其中一份学生留存,一份班主任留存,一份年级组备案。公开点名批评处分不进学生个人档案,也不予撤销。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除须写出书面检查(一式三份)外,还须填写《问题学生跟踪管理手册》。学生本人须每1个月在《手册》上填写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汇报,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德育助理安排的学校公益劳动,由德育助理签具意见存档。德育处德育助理每一个月对学生进行一次谈话。高三年级学生受警告及以上处分未经撤销的,记入本人档案,暂缓发毕业证书,并建议高一级学校取消正常录取资格。

5.对本条例以外的违纪行为,比照以上各相似条款由学校研究进行处理。

6.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附:泸县第五中学学生违纪扣分办法

1.学生违反《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规范》、《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生校园常规要求》、《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学生课堂常规要求》有关条款中任何一条,确认事实后,扣品德行为分1—2分。

2.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者,扣品德行为分:

(1)上课无故迟到、早退,一学期内累计2次,扣1分。

(2)旷课一节,扣2分。

(3)同一学科的作业,一学期内无故每缺2次,扣1分。

(4)课间操、眼保健操一学期内无故每缺2次,扣1分。

(5)在课桌椅或其他地方乱涂乱画,一次扣1分。

 (6)在校内使用一次性饭盒,乱倒垃圾、乱丢垃圾者扣1—2分。

3.学生有以下违纪行为者,加重扣分:

(1)违纪后,不认错不服从管理,不向教师或管理人员报真实姓名和班级,不按时到德育处、安保处接受教育者,每次扣5分;策划或为首者扣10分。

(2)故意损坏公物者,每次扣3分。

(3)故意涂改通知、黑板报、宣传品、涂污墙壁者,每次扣3分。

(4)参与打人,造成一定后果者,每次扣5分。

(5)在校内与同学发生矛盾,不向学校、家长报告,私下叫校外无关人员出面处理,即使未造成影响,每次扣5分;造成影响着扣10分。

(6)深夜或通夜不归,每次扣5分,私自留宿或乱窜寝室扣3分。

(7)强行进出校门或翻越学校围墙进学校,态度恶劣者,每次扣5分。

(8)私自处下河塘游泳者,每次扣10分。

(9)男女同学正当交往,男女同学如二者近距离阴暗处交谈、同打一把雨伞、有亲近行为、相互喂饭等,发现一次各扣5分。

(10)不服从自主管理,顶撞或辱骂自主管理者每次扣5分。

4.违纪扣分后决心改正缺点,一学年内没有违纪行为,经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年级组同意,德育处批准,保卫科审核,减半或可取消扣分。

5. 一学期内扣分5分者,班级通报批评。

一学期内累计扣5分,给予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扣10分,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扣15分,给予记过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扣20分,给予记大过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扣30分,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6.该办法解释权在学校德育处。

四川省泸县第五中学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校园内手机使用管理的规定

各年级部、教学班:

手机作为一种移动即时通讯工具是科技进步的产物,是社会文明的标志。然而,由于手机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学生在校园内使用手机的弊端已显得十分突出。有的传播不良信息,有的沉迷网络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冲击了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影响了学生的学习生活,增加了家长的经济负担,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学业进步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任何学生在校园内原则上不能携带和使用手机。如须携带,须经家长与班主任共同同意;

学生须严格遵守学校手机使用管理规定。违规使用手机的学生,

将给予相应处理;
3、学校将对手机使用开展不定期检查,初中部、高中三个年级统一管理;

4、为方便联系,家长可通过电话或家长微信群与班主任沟通。

二、管理细则

1、归宿假返校或星期天晚上6:30前,学生将带来的手机交班主任代管;归宿假放假当天或星期六下午第三节课后由班主任统一发放手机;

2、学生若有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手机,须持有班主任同意并签字的规范证明,否则视为违纪处理;

3、班长、安全信息委员可以在特定情况下合理使用手机,若违规使用手机,仍然按照相应规定处理;

4、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办法:

(1)寝室管理员加强对寝室内充电器、充电宝等设备的检查,并纳入寝室管理每日通报;

(2)学生携带手机未上交和违规使用手机的,第一次,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三天;第二次,要求家长带回配合教育三天,并给予警告处分;在此基础上每违规一次,提升一级处分,并要求家长带回配合开展教育不超过一周;

(3)对使用手机作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要求家长带回配合教育不超过一周;

(4)以任何形式出售或租借手机的学生,将给予记大过处分;同时,要求家长带回配合教育不超过一周;

(5)违规携带或使用手机的学生,取消当年评选优秀的资格;

(6)学生手机代管管理:查收手机后,由班主任请学生家长到校签写手机代管单。手机由学校统一保管至学期末,学期末由家长签字领回;

(7)学生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查处,对态度不端正,不服从,不配合者,将给予加倍处理。

(8)学生私自携带电子产品到校并使用电子产品看小说、视频和传播不良信息的,按违规使用手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附一:手机代管单

image.png

招生办公室电话:0830-8893798

行政办公室(举报)电话:0830-8892040

学校地址:四川省泸县玄滩镇商业街西段256号

传真: 0830-8893040

邮编:646105

校长:罗江 | 四川省教育类网站前置审批资质号:川教YW-20130029

网站备案:蜀ICP备05031312号,蜀ICP备05031312号-1 | 川公网安备 51052102510538号 | 网站建设:安古信息   ipv6 ready

招生电话 :0830-8893798